2007年3月4日 星期日

a letter


Dear Charlene:



  知道阿gil 要幫人證婚的那一刻,, 我整個人傻眼,, 傻眼完便是一陣大笑。然後傳給msn上的大家知道。 因為不是很確定消息,所以就在Google上面亂打一些關鍵字,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其他的蛛絲馬跡;但怎麼搜尋都找不到跟那個網頁(http://www.flame-pr.com/wedding/index2.asp)有相關的消息。最後用該公司提供的電話號碼來試,沒想到竟然找到一段catch文字如下:



  現誠邀一對台灣新人於2007年5月19日來港註冊結婚, 並讓香港著名女歌手-TWINS之鐘欣桐(阿嬌)和香港大眾傳媒一同見証這歷史性時刻! (包來回機票同酒店住宿) 詳情請電郵致: elaine.yan@flame-pr.com 或致電: 852-28108800/ 852-28909696 與本人聯絡。 ... ... .



  與該公司e-mail通訊過後確定有其事,大家第一個反應都差不多,就是叫孟孟趕快去報名參加,但是孟孟哪肯這麼輕易去結婚呀!所以她先找了她今年確定要結婚,且已經拍好婚紗照的弟弟試試;沒想到她弟完全不理她 XDDD,所以我又再繼續鼓吹她跟她男朋友註冊,且整個行程是完全免費的耶!只有一對名額。



  但愛妄想的孟孟說:「說不定阿sa那天在台灣拍戲!我不走我不走!」哈哈哈,笑死我了,但是問了阿ling她說你 19號應該在香港,但我想她可能誤會我在問3月19號吧,但還是讓孟孟的幻想暫時破滅;只是不知道5月19日妳到底在哪呢?請妳有空也出席一下嘛~



  講到最後孟孟又開始耍賤招說:「要是阿sa親口說,那我就去。」 ?!大牌歌迷又出現了 XDD,跟丸討論之後,說可以請慧宜幫忙,所以便跟她講,沒想到她星期一(5號)就剛好要跟妳錄影,雖然很晚,但卻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去找孟孟,然後再打電話給妳們。但是世事難料,沒想到錄影臨時改到20號;但那家公關公司提供的名額又不知道能不能保留這麼久。所以寫下此信跟妳解釋,看看妳願不願意促成一對新人的產生呢?哈哈。相信我們決不只是為了好玩而已,反正孟孟也該是時候結婚了,哈哈。只差妳一句話,便可以使這段婚姻更快的產生呢!



  2003說,若是孟孟跟她男朋友去給阿gil公證的話,他就跟阿尼報名該活動另外提供的情侶黨參加為現場觀眾!!!!!! 這樣我也才多一些藉口可以去香港啦!不然就是要按我自己原本的計劃,08年才再去香港。多麼大的盛事呢,孟孟要公證註冊,阿尼跟2003首次公開以情侶黨出現,又可以見到阿嬌,哈哈哈哈,然後又可以看一場 sammi 的演唱會,真是一舉數得,哇哈哈哈。







By 一群很想看孟孟穿婚紗的人。2007年3月5日。

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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